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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告作协侵权案开庭 代理人称遗失非卖信
发布时间:2008-5-18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我要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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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河法律网讯】  

庭审现场。

    自己写给中国作家协会(以下简称作协)主席铁凝的信件,居然被人拿到网上以30元的价格叫卖,内蒙古诗人许名扬气愤至极,来到北京状告作协,认为对方侵犯了其名誉权,索赔6万元。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作协代理人在庭审时称,信件确由作协遗失,但作协与“卖信”无关。

    今年已71岁的许
名扬是内蒙古诗人,19岁时便开始文学创作,处女作《新乡颂》得到过郭沫若的亲笔信鼓励,大量作品曾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著有多部诗集和文集。2006年12月,许名扬给作协主席铁凝写信,为表达诚意用软笔竖行书写,并附上郭沫若曾写给自己的信函复印件,随后用挂号信寄出。

    今年2月1日,没有得到回信的许名扬,竟然在网上看到有人拍卖自己写给铁凝的信件手稿,起拍价为30元,拍卖时间从去年12月17日开始,到当时已经有百余次的点击率。

    认为作协没有将自己的信件妥善保管,导致未经许可有人在网上拍卖,许名扬将作协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作协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6万元的经济损失。

    昨天上午,许名扬在法庭上表示,他和铁凝都是中国当代知名人士,在此身份背景下双方的书信稿件成为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他享有著作权,但是作协将其信函流失致网上拍卖,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而且我的信件,竟然被定价为30元,这也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权!”说到这里,许名扬的情绪激动,声音颤抖。

    许名扬称,法庭主持诉前调解时,作协办公厅一位副主任告诉他,全国各地写给铁凝的信件非常多,其中很大一部分,作协不曾拆开便送到造纸厂直接打成纸浆了。“他们表示,我写给铁凝的信,估计就是当时弄丢的。”

    庭审中,作协的代理律师称,2005年,由于办公楼装修,作协从东土城路搬到八里庄临时办公,去年3月又搬回。经过排查,他们认为许名扬写给铁凝的信件,是在搬家过程中遗失的。“对于遗失我们表示道歉。但在网上拍卖信件的是赵某,和作协无关。”

    “我把信寄给的是作协,不是赵某,我只追究作协的责任。至于赵某,作协可以去追究他!”对于作协的答复,许名扬当庭表示反对。

    前来旁听的还有数名热心市民,其中大部分人表示,作协在此事中“应该被批评”,其做法和态度是不尊重写信人的表现。

    法院未对此案当庭宣判。(记者刘杰)

 

【责任编辑】爱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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