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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湖北办案屡次被打续:最高法责令严查
发布时间:2007-3-27 来源: 作者:【 我要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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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法律网讯

记者郭启朝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被打伤的执行人员(图片由本案执行人员提供)
昨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曹卫平难抑心中的愤怒,“法院干警被殴打却得不到处理,这完全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南阳中院法官湖北办案两度被打

3月20日和22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湖北省荆门市依法办案,两次遭到多名暴徒围攻。南阳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河南省人大代表、“全国十大优秀法官”丁建民被打昏10多分钟。随行采访的《大河报》驻南阳记者站记者郭启朝被打断3根肋骨,另有两名法警受伤严重。

当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将此事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责令湖北省严查此事,缉拿行凶嫌犯。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百余名行凶者无一人落网。

地方保护主义是主因

“当前,许多案件都会遭遇执行困难,每年都有不少干警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被打伤,甚至残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曹卫平认为,发生在湖北荆门的殴打法官事件,是蓄意抗法,性质十分恶劣,行凶者和唆使者均应得到法律的严惩。

曹卫平说,法治观念落后,地方保护主义深入骨髓,是殴打法官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指示尽快破案,但仍然一个凶手都没有抓住。”曹卫平说,湖北荆门方面对打人案件反应十分迟钝,打人案件已经过去4天了,却没有任何消息。

此次执行缺少湖北方面配合

“湖北和河南经济关联很大,产生的案件也很多。但是近几年,双方在案件执行方面的配合存在问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梁向阳说,如果从一开始湖北方面就积极配合,此次在湖北荆门出现的上百人围攻法官的事件,就可以避免。

梁向阳认为,发生围攻事件,湖北荆门方面很多单位和个人必须负责,比如,公安机关没能及时制止围攻事件的发生,银行方面也不应该向被执行方通风报信。

梁向阳说,法院执行,是落实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国是统一的法治国家,法院干警可以在全国履行职责,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有义务配合,为执行提供便利。

法官和记者的伤势仍然严重

记者电话采访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委王军,他说,被打的记者和执行局局长丁建民因为伤势较重,仍在湖北荆门住院。另外两名法警已经被接回南阳,医院检查表示,两人的胸部均有积淤,须进一步控制,否则会引发胸膜炎。

王军说,迄今为止,湖北方面仍没有向南阳法院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南阳法院也没有收到任何与围攻法官事件有关的消息。

 

【责任编辑】爱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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