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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怀疑拾荒女行窃将其绑电线杆上示众(图)
发布时间:2007-3-2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我要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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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法律网讯

拾荒女被疑偷废铁 电线杆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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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女就在这电线杆上遭绑示众。高鹤涛摄

所失废铁仅值20元 律师称公开实施捆绑违法

本报讯 (记者谭德波、高鹤涛)昨日中午12时10分许,海珠区华洲街道土华文化广场一拾荒女因被怀疑在不锈钢店行窃,竟被店主用尼龙绳捆绑在电线杆上长达一分钟。20分钟后,警察赶到将此女带走。

据该路段一间经营办公用品店的李老板说,就是因为两块蓝色铁皮,卖废铁也不值20元钱,拾荒女就被拉去绑在电线杆上。中午12时许,他听到两个女人在吵架,出门便看到不锈钢店的老板娘气势汹汹地拉着一个提废品袋的四十来岁的女人,要拉她去绑到电线杆上示众,那位操着外地口音的女人一边慌张地否认偷铁皮,一边不断挣扎,满脸惊恐,最终女老板在一男子的协助下把拾荒女绑在电线杆上。

另一位目击者王先生说,绳子开始绑在拾荒女的脖子上,被绑者几经挣扎后才没绑在脖子上,后被双手反绑在电线杆上,旁边的治安人员也没上前阻止。女子前后被绑了数分钟,围观者越来越多,有人说不能这样做,才将她解开,直至警察到来。记者问不锈钢店老板娘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做,老板娘不回答。采访中,许多人都不赞同用这种方法惩治小偷,认为太粗暴了。

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汤喜友律师认为,店主将拾荒女捆绑在电线杆上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一方面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另一方面在公共场所实施捆绑,具有侮辱性质,侵犯了公民名誉权。视具体情节,有关机关可以对店主实施相关处罚,如果构成犯罪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将偷窃嫌疑人暂时扭住,但应该马上报警。

 

【责任编辑】爱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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