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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月清律师是河南律师界非常有名的才子律师,他在孜孜不倦地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利用业余时间发表了大量的诗歌、散文、随笔、小小说等文学作品。其中,诗歌《律师服情结》的发表和小品《打假》(策划创作并参与演出)的演出,都在律师界产生了较大影响。2003年,他还应邀为河南省第一首律师之歌作词。今天我们有幸与崔律师进行了一个多小时交流,崔律师对一些法律问题独特的视点给了我们耳目一新的感觉!

一、关于文艺版权——戏曲版权 中国戏曲是中国优秀历史文化中的璀璨瑰宝,经过了千百年的生存繁衍,吐故纳新,戏曲艺术仍然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河南作为中原腹地,有着悠久而秀丽的文化,是全国著名的戏曲大省,从戏曲剧种、专业剧团数量、戏曲从业人员及戏迷观众的数量来讲都居全国之最,故而这里出现了全国首例的戏曲署名权纠纷案件也就不足为奇了。我国的传统戏曲在其发展过程中,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 最早的戏曲传承讲究的是口传心授,在唱腔、唱词等方面没有变化,代代相传!到了明清时期,一些文人雅士参与到了度曲写谱地实践中,推动了戏曲音乐地发展。到了这个阶段,唱腔先有作曲家写出来,再由艺人唱出来,也就进入了创腔的历史时期。新中国成立以后,新的文艺工作者进入到专业剧团当中,出现了戏曲发展史上的新一轮创新改革!新的文艺工作者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在创作时将传统戏剧中的糟粕剔出,优秀的予以吸收,创作出了很多优秀的剧目,戏剧的音乐设计也在此时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朝阳沟》这部家喻户晓的戏曲名剧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运用中西音乐元素所创作的一部经典的现代戏曲。 在戏剧的改革汇总过程,老艺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于老艺人的作用,社会各界尤其是文艺界和法律界应该引起注意,这是在全国戏曲界存在的普遍现象,也是涉及法律问题非常棘手的一个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围绕戏曲作品著作权引发的新型纠纷开始涌现,其中,戏曲唱腔设计署名权纠纷更是新中之新。全国首例戏曲署名权纠纷案件《朝阳沟》和上海沪剧界的许如辉案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二、律师文化的构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在社会的各个行业中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浮躁的现象,当然在律师行业中也弥漫着这种气氛,这也影响到了律师行业以及律师个人的发展。有个别律师把当事人看作是提款机,把当事人的口袋作为自己的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风气!一个有良知的职业化的律师,应当将追求公平正义放在第一位,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我国自恢复律师制度二十多年来,律师队伍得到迅速的发展,而正是由于超常规的发展速度,使得走进律师门槛的律师水平参差不齐,再加上各自的出身、修养、阅历以及对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的目的和动机的不同,就决定了部分律师在追求职业化的过程中心态和行为方式的不同,因此也出现了部分律师把律师这个行业当成了谋钱的工具。要想根除这些弊端,就需要去逐步提高整个律师队伍的素质,构建先进的律师文化,从而促进整个民族的法制化进程。从事律师职业十几年来,从我自己的视角来说,一方面看到了律师的独特的作用和地位,同时也看到了律师行业中的一些阴暗面。所以,我个人也做了不少尝试,一方面通过一些律师随笔、散文和诗歌的写作来讴歌律师行业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为民族的法制化进程、为维权、为维护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另一方面也呼吁社会各界在看到极个别律师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乃至犯罪的同时,也更多的看到律师行业的主流和发展方向,能够给律师提供一个更好更宽松的执业平台。当然,我们也应该在时机必要时,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到律师文化的构建中来!

三、从事律师的感受 从事律师的最大的感受用两个字来说:“执着!”用四个字:“需要执着”!当然,律师这个职业是生机勃勃的、伟大的、光荣的,而且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无论是光复正义也好、追求公平也好,还是为当事人不平的遭遇、不公正的判决所气愤、失望、郁闷也好,都让我对选择并从事这个职业而感到无怨无悔!一个律师从业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一是专业化要非常突出,因为律师的专业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二是案件要非常精细、到位,并且效果要非常明显。三是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 崔月清律师简介: 1965年出生于豫西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村。1988年北京自修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函授),1990年郑州大学法律系毕业。河南德英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992年,怀着对律师事业的憧憬和热爱,辞去公职做专职律师。本着对正义和公平的追求,在4000个日日夜夜里,遭遇“强权”我不退缩;面对“地方保护”我不让步;偶遇“裁判不公”我不气馁。 1998年,北京大学短期进修后,知识产权专业优势更加凸现。系河南文学艺术家著作权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河南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河南科技报社》、河南人民广播电台、《中国艺术报艺术家专刊》、河南省文联等数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2001年10月一2003年6月,作为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律师与听众》节目特邀嘉宾主持人,在节目中编辑播出了大量有关法制的新闻、案例及听众来信,为弘扬法制服务社会主义市场建设作出了贡献。 2002年,获“热爱河南,增辉中原”河南省第一届党政企事业领导干部诗书画影艺术书法大奖赛二等奖。 由于对文学艺术的挚爱,在繁忙的律师工作之余,写了许多的诗歌、散文、随笔、小小说等文学作品。其中诗歌《律师服情结》的发表,小品《打假》(策划创作并参与演出)的演出,在律师界产生了较大反响。2003年,应邀为河南省第一首律师之歌作词。 2004年,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优秀律师",同年被评为郑州"十佳律师"。 "青春赋予朝气,岁月赐给阅历"10多年来先后承办了诸如:"豫剧<朝阳沟>音乐设计署名权案、豫剧<红灯记>音乐设计纠纷案件、“豫剧皇后”陈素贞手稿案、“红旗渠”摄影版权纠纷案、广东彭伟旋特大走私案.“鹤立教育”被控摧残儿童案,郑州石油公司租赁经营案,孕妇胎儿流产索赔案、深圳市鹰翔实业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案、商丘朱亚文等集体袭警案、《河南科技报》被诉“虚假广告”案、张xx诉郑州伟业汽车销售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件、中国长城铝业公司诉广西梧州地区生产资料公司诈骗案等许多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