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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一头发烧病猪被拉进屠宰车间 并撞倒举报者
发布时间:2007-1-31 来源:大河网 作者:【 我要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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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法律网讯

 

展示的准宰通知书上不同位置写着两个相同的名字   商报记者邓万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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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附近群众在新密市米村镇肉食加工厂的屠宰车间,发现了一头已屠宰好的发烧病猪。在此之前的1月26日,该加工厂主任妻子开的鲜肉专卖店里,执法人员发现了没经检疫和加盖检疫章的猪肉。而对门邻居只因说了句不利于加工厂的话,就被主任的儿子撞倒在地。

  [事发]老汉“多嘴”被撞倒住院

  1月26日,新密市畜牧中心动物检疫站执法人员,对该市肉食品加工厂进行抽查,在米村镇冯巧云的众迎生鲜肉专卖店里,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正在销售没有加盖检疫章的猪肉。

  执法过程中,一旁观看的对门邻居刘国华说:“今天逮住了一次,以前也不知道杀过多少这样的猪。”

  听了这话,冯巧云的儿子白某当即用胳膊肘把刘国华撞倒在地。

  69岁的刘国华因上半身疼痛、下半身麻木,被120送往医院,至今仍躺在病床上。

  在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躺在病床上的刘国华说,他作为普通消费者,看到该加工厂屠宰病死猪坑害群众,就想管管此事。

  [现场]

  死猪被拉进屠宰加工厂

  1月28日18时,记者接到米村镇肉食加工厂正在屠宰病死猪的举报后赶到现场,新密市牛店工商所和新密市畜牧中心动物检疫站的工作人员,正在对已经煺过毛的猪进行检验。从已被屠宰且被挂起来的两扇猪肉来看,在该头猪的臀部、背部和脖子等部位,均有红色的点子和斑块。

  一位叫刘小全的围观者说,当天下午3时左右,他在肉食加工厂门口看见一辆奔马三轮,拉着一头死猪进了大门,“当时猪是躺在车斗里的,四条腿伸着。”随后,他跟着奔马三轮进了加工厂院子里,并看见加工厂的人把一动不动的猪拉进屠宰车间进行了宰杀。

  而该肉食加工厂的主任白银龙说,当天屠宰的猪,是他前一天在该镇白槐村一个养猪户那里收的,养在加工厂的待宰圈里。

  [认定]动检人员说是一头病猪

  在悬挂着的猪肉刀口处,记者看到许多红色的点子,已穿过厚厚的猪皮。指着猪脖子后面的部位,新密市畜牧中心动物检疫站的张新宇副主任说,经过他们用眼睛直观检验,这头猪是一头病猪,曾经发过烧,打过针,但该猪的肝、心都正常,只是肺部有萎缩、肾脏有淤血现象。

  “经检验,该头猪没有发现患有国家禁止出售的寄生虫、口蹄疫、猪瘟等传染性疾病。”张新宇说,按照郑州市动物检疫站和郑州市兽医卫生监督所2005年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生猪屠宰后发现“发烧猪”这种情况的,应该割除病变部分化制或销毁,其余部分仍可以出厂销售。

  [疑惑]检疫员三天“失误”两次

  按照规定,生猪在屠宰的整个过程中都应有动检人员监督,屠宰前,出具准宰通知书;屠宰后,经检验达到出售标准时加盖检疫章。

  但对于这头猪,白银龙出具的准宰通知书上,货主和动物检疫员的两个栏内填的人名都是“张五辰”。按照规定,货主栏内所填的人名应是收购生猪的人,而动物检疫员栏内填写的应是监督生猪屠宰整个过程的动检站检疫员的名字。

  新密市畜牧中心动物检疫站常驻该加工厂检疫员张五辰说,这张准宰通知书是他填写的,“但是笔下误,把货主‘白银龙’写成自己的名字了。”

  张五辰的“失误”并不止这一次。1月26日,众迎生鲜肉专卖店出售没有加盖检疫章的猪肉,也是他没有尽到职责。

  [复检]

  “发烧”病猪局部性病变

  当晚11时许,现场执法的工商和动检人员作出决定:当场过磅,封存猪肉,由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复检。

  1月29日上午,对动物有病没病具有仲裁权的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到现场对封存的肉、肺、肝和肾脏等部位进行了取样,并带回郑州检验。当日下午,检验结果显示,未检疫出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系普通病和局部性病变。

  张新宇说,这个检验结果和他们前一天的检疫结果是一样的,这种“发烧”病,是普通病,生猪肉品割除病变部分后,其余部分可以出售。

 

【责任编辑】爱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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