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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与情人厮守伪造交通事故杀妻
发布时间:2007-1-27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 我要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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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河法律网讯

一场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浦口区刑警大队民警从中看出了异常之处,由此破获了丈夫伪造交通事故杀妻的大案。

看似一场普通车祸

大前年9月8日晚上11点多,浦口区星甸镇一公路边突然有人报警,说一名妇女被撞了,警察赶到时,现场已经有当地村民在围观。被撞者30多岁,躺在地上,一名男子抱着她正哭得死去活来。村民说,被撞的是本村30岁的刘秀,男子是他丈夫辛平,事故发生不久他就赶到了。事不宜迟,民警赶紧将刘秀送往医院抢救,然而当晚因为伤势过重,她还是死亡了。辛平在其家人面前哭得死去活来。

警察看出几处疑点

看上去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然而凭着职业的敏感,民警发现了几个让人费解的细节:既然刘秀是被车子撞的,地面上就应该有车轮痕迹和刘秀被撞后抛在地上的撞击痕迹,但民警们始终没有找到。会不会因为特殊情况导致了痕迹消失,例如土质过硬或者过软、刮风下雨、车速太慢或者过快?民警们在现场进行了反复模拟演示,但是无论如何模拟,民警们都得出结论:这起车祸绝对应该在现场留下痕迹。

接着又一个疑点出现,民警对刘秀尸体进行检查时,发现刘秀身体上的一些伤痕都不足以致死,而她的头部却有一个致命伤口,是棍子之类的钝性物体反复打击导致的开放性颅脑损伤。

死者的丈夫很反常

民警还注意到,公路边的“车祸”现场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刘秀是从别处被拖来的,因为从刘秀的衣服和尸体上发现了现场没有的一些物质,根据以上几点判断,警方作出结论,刘秀是被人谋害致死。究竟是谁对刘秀下此毒手呢?就在民警展开摸排走访工作时,刘秀丈夫辛平出现极为反常举动。在回答民警提问时,总是言辞含糊,甚至语无伦次。尤其是“车祸”发生后,他是如何获知这一线索赶到现场并“抢救”妻子的情况,不能自圆其说。而且就在民警对辛平进一步调查时,辛平却准备带一名同村有夫之妇出走,民警迅速对其进行控制。

案情大白被判死刑

在民警的工作下,辛平的思想防线被彻底攻破,不得不向警方供述了杀妻制造假交通车祸现场的事实。

原来,早在1999年7月,辛平就与同村女子刘翠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并一直想与刘秀离婚,均遭到反对。为了能达到与刘翠长期厮守的目的,他起了杀妻邪心。

2004年9月8日晚,辛平来到刘秀独自居住的、离家不远处的一处工棚,发现刘秀早已熟睡,他随手操起一根重30斤的水泵轴,对着刘秀的头部猛砸,刘秀连叫都没有叫一声,便死在了辛平手下。为掩盖杀人的真相,他趁着天黑将刘秀抱至公路边,然后回到村里就对家人及邻居称刘秀被车撞了。在大量人证、物证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下,法院以被告人辛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刑犯立功枪下留人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辛平死刑后,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薛火根律师被指派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薛火根介绍,上诉人辛平在二审期间悔罪表现深刻,认罪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同时,辛平在二审期间,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重大立功表现。经查,辛平在狱中,举报了邱某投毒谋杀亲夫李某的重大杀人案件,邱某归案后多次如实供述投毒杀人事实,因此辛平的行为应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为此,请求二审法庭对上诉人辛平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辛平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的行为,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

最终辛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卢斌/来源:南京点击查看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晨报

 

【责任编辑】爱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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