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法律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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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赵万军律师,1971年2月出生在中原名城----巩义市回郭镇,1994年通过首届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证考试,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现为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秉承“胜辩为王!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理念,曾在1997年,成功代理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河南省首例死刑“疑罪从无”辩护案件,前后经历六年九审;2005年,代理河南首例企业“网络名誉侵权 案”等有较大影响的案子。这些案例得到了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凤凰卫视文涛在线、河南电视台、大河 报、新浪网、搜狐等各类媒体的跟踪报道。下面就让我带你来认识这位资深律师吧!
大河法律网:赵律师,您是怎么走上律师行业的呢?
赵律师:在我读中学的时候,我的老师就教导我们要“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种正义感的培养,让 我对法律有了萌芽的认识,进而认世道法律是神圣的,是正义的化身!上大学时就选择了法律专业,投身法 曹,方知个中堂奥,真可谓博大精深,我沉迷于其中,相识恨晚!在学术的义理之间,也有所感悟,我的 毕业论文就是“律师执业的社会化”,当时虽然律师事务所还属于国有,但我认识到律师社会化是社会发 展的必然趋势,律师只有走社会化之路,成为自由职业者,才能够真正站到当事人的立场上去维护他们的利益。毕业后在国企里面做过秘书和办公室主任,但是一直没有放弃自己对律师职业的追求,从事的也有法律顾问工作,后来在1994年顺利通过首届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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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法律网:能不能谈一下您作为律师的感受?
赵律师:作为律师我感受有以下三点:第一是对社会和人的认识更深刻更全面,对于每个人而言,一生中可能 经历的诉讼才有1.2次,但是对于律师而言,他一年接触到的法律事务比一个人一生所经历的还要多得多,每 一次诉讼其实就是对社会某一问题及人的心理活动的了解的过程.第二,对于一个律师而言一定要有一颗宽 容的心,因为律师的行业特征决定了他接触的大多是社会的阴暗面,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不小心 可能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律师在从业过程中,用宽容的眼光看待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把握好是与非的度,坚 定自己的立场,这样才是一个真正合格的律师。第三,我认为律师职业与医生有异曲同工之处 ,都是良心的职业,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帮助当事人免受一些麻烦的困扰,不同的是律师解决的是法律事务上的,医生解决 的是身体上的。不管有了什么麻烦,人的心理总是希望能找到好地解决途径,所以,律师和医生在工作时一定要尽职尽责,不能让已经陷入困境中的人望而却步,敬而远之。
大河法律网: 对于一个年轻律师而言,在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赵律师: 首先是学会做人,不能把律师职业仅仅作为一个谋生的手段,应该有自己的职业理想,用一颗有良知 的心去帮助人,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应得的报酬;其次要认识到律师是依照法律办案的,与社会上某些"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的做法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脚踏实地、苦练内功,真诚 待人,扩大自己的交际面,千万不能急于求成。律师工作有一定的压力,用句形象的话说就是“ 在刀尖上跳舞”,所以年轻律师在成长中要有好的悟性、注意积累,善于抓住机遇,这样才能尽快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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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法律网:现在律师也在讲要“一专多能、多专结合”,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赵律师:律师走专业化道路是必然的趋势,但是我国目前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可以说现在还没有绝 对的专业律师,基本上现在的律师在发展过程中都是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自己的专业领域。对于我个 人而言,我做过的比较成功的案例中既有刑事方面的也有民商方面的,但是我个人目前的专业定位是民商 法 、合同、房地产。 大河法律网:目前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能够连续担任三年以上的不多,您认为应该怎么做才能尽 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赵律师:主要是应该做好沟通工作,不管做什么事情,沟通都是很重要的!平时多和企业联系,对于企业的 事务要能积极主动地参与进去,及时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另外就是要发自内心的为客户利益考虑,并且 让客户能够感受到!律师提供的是无形的法律服务,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要为企业评估、建立可具操 作性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为企业设计风险防范手册。尽职尽责,工作到位了,企业会认可的!
大河法律网:新年新希望,赵律师能否给广大网友透漏一下你的新希望呢?
赵律师:对于我个人而言,首先是希望自己能够通过政法大学的硕士学位考试,在个人成长方面能够更上 一个台阶;其次是希望我在新的一年中能够广结善缘,扩大自己的交际范围,结识各界的的高人雅士;最 后呢,就是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制能够进一步完善,公民整体的法制意识能够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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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万军律师个人简历: 1971年2月出生于中原名城――河南省巩义市。有幸与诗圣杜甫、豫剧大师常香玉同乡。巍巍嵩山,逶迤伊洛,孕育了生于斯长于斯多少人杰明贤,作为后辈,不敢羞见江东父老,励精图治,自胜自强。考取并初显于河南省重点中学――巩义二中;后毕业于国家重点院校――中国矿业大学经济法系。1990年大学毕业后曾在郑州矿务局工作。1994年顺利通过首届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并从事律师职业至今。现为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要工作业绩:
1. 在矿务局工作期间,曾荣获中国煤炭工作部“五个一”征文“郑煤集团在前进”通讯类报道一等奖(另一名获得者为资深专职记者);曾编剧“导游员的一天”获迎七一文艺汇演一等奖;参与筹建郑州太阳石旅社、郑州华鑫铝业公司并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2. 1996年,撰写“华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方案”,后改为“郑州煤电”上市。该股为中国煤炭系统第一家 3. 1997年,代理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河南省首例死刑无罪辩护案件。前后历经六年九审,终于2002年被无罪释放。该案例经河南“东方今报”两整版报道后,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凤凰卫视文涛在线、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都采访并播出、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等都转载并评论。现张从明案法院、检察院的国家赔偿已到位 4. 2002年,代理武汉泰瑞公司诉河南登封煤矿标的2000多万元联营合同纠纷案。该案系新合同法实施后河南首例合同“表见代理”无效案,胜诉并执行到位 5. 2005年,代理河南首例企业“网络名誉侵权案”,获得良好社会效果。河南电视台、郑州电视台、大河报、东方今报等有影响媒体现场听审并跟踪报道。原告方起诉标的6万余元仅获6000元支持,虽败犹荣,名败实胜 6. 代理郑州农行系统收贷案件并促成多项非诉讼和解、债权转让业务,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7. 代理济源华联商贸公司诉济源市建委工程规划行政诉讼案一审即胜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8. 代理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的申诉、抗诉案件,并成功立案 9. 担任北京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美制药公司、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河南省大地装饰工程公司、河南阳光房地产等多家名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10. 与央视法制频道等媒体有良好的互动关系
胜辩为王!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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