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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访人: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 张卫东律师
● 采访人:大河法律网编辑 艾芳 许合军(以下简称编辑)
● 采访地点: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
● 采访时间:二00七年元月十六日 一和张律师联系上,我就在网上查找有关张律师的资料,没有;然后就查找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的资料,极少。可见张律师本人和豫都律师事务所一样,都是不爱张扬,脚踏实地工作的类型。通过和张律师的交谈了解到,张律师1998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先是在大型企业工作,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后,2000年到现在一直在豫都律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11月份入选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部董事人才库。
编辑: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您主要办理哪类案件?有没有给自己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 张律师:我刚做律师时,案源比较少,基本上是“来者不拒”,不管是刑事还是民事,也不管是诉讼还是非诉讼,我都办。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发展,我现在把自己定位于办理非诉讼业务,主要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办理企业改制、重组等公司法律事务。目前我已经明确了自己今后的发展方向:也就是朝着非诉讼业务方向发展,然后做精做强,专业化、专家化。
编辑: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有何不同? 张律师: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最大的不同就是律师介入的阶段不同。诉讼业务,律师往往是在事情发生以后介入的;而非诉讼业务,律师主要是对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建议,防止企业发生纠纷,防患于未然。
编辑:您通过和企业的接触,发现企业的法律意识是不是在逐步提高?他们一般是在什么阶段请律师参与? 张律师:不同的企业法律意识不同。一般情况下,规模比较大、管理相对规范的企业法律意识比较强一些,民营企业比国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强一些.总的来说,大多数企业有法律意识,希望律师参与管理和决策,但少数企业有行动。我把企业分三类,一类是企业有法律顾问,但决策时不告诉,也不让参与,一旦发生了纠纷,才告知法律顾问,请求法律帮助;另一类是只有在企业发生了纠纷时,才想起找律师;第三类是请律师进入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层,依法管理。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和普法力度的加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一直在逐步地提高,法律素质也在逐步地增强。

编辑:最近,在我国的重庆出现了律师上书铁道部 :要求解释站票座票为何同价?上海律师上书全国人大, 质疑深圳警方涉黄示众行为;河南十名律师上书中央 ,称暂住证制度违法。两个多月来,就有三封上书。网上有人说,这是律师在做秀,在故意炒作。让我们来听一听您的看法。 张律师:不同职业的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作为同行,我认为律师是法制不断完善的参与者,在某些问题上的参与和呼吁是为了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和进步。其实,争论的过程就是使事情从法律层面更完善的过程。 编辑:咱们所目前的发展状况怎么样?有没有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 张律师:我们所是一个不爱张扬的律师事务所,很少在各种新闻媒体了上进行宣传,包括这次乔迁新居,同样是也没有请有关领导和新闻机构的人员。今天我们开会就已经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方向: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我本人做事风格也受所的影响,也是喜欢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稳步发展,我一直以“努力工作,诚信为本”作为我人生的信条,希望用自己微薄之力,使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整体上更加诚信。
编辑:对您来说,律师行业的竞争强不强? 张律师:从社会这个大环境来说,对律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专业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竞争力会越来越强。作为我本人来说,只有不断地学习,终身学习,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活到老,学到老”。
编辑:年轻律师要想尽快发展自己的业务,要注意哪些方面? 张律师:首先要把学到的法律知识正确、充分地运用到业务中、案件上;二是案源问题。要主动出击,利用网上的一些法律咨询作公益性解答,另外就是要多参与社会活动,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自己。这是我的亲身体会,希望和广大初涉律师行业的朋友们共勉。
编辑: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都是法律服务机构,但律师证和法律服务职业证的取得方式有很大不同。有律师反映一些法律服务人员打着律师的旗号执业,影响了律师的形象。您有同感吗? 张律师:在农村的偏远地区,设立法律服务所很有必要,方便了广大老百姓,有一定的社会价值。但在省会城市,比如郑州,我认为必要不是很大。至于一些法律服务所的一些法律服务人员打着律师的旗号执业,影响了律师形象的问题,我认为有关部门应制定有效的规则,严格规范他们的行为,以此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

编辑: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多关注大河法律网!多提意见! 张律师:一定会的!
张律师为人谦虚谨慎,做事有条不紊,也很健谈!他的做事风格令人欣赏!“努力工作,诚信为本”,多么朴实的一句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