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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新疆普氏野马的司机可能面临约81万元巨额赔款
发布时间:2007-11-15 来源: 作者:【 我要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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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河法律网讯】 撞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新疆普氏野马 的司机可能面临约81万元巨额赔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新疆普氏野马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此,任何对野马的生命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树兵认为,撞死野马的司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对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如不采取必要措施或采取漠然态度,则应构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但由于我国尚无这方面的具体法律条款,所以案情还要视侦察情况而定。

    据新疆野马繁殖研究中心主任曹杰介绍,目前国际上一匹普氏野马的保险定价为25万美元。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应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12.5倍执行,而每匹普氏野马的资源保护管理费为6.5万元人民币,即每匹普氏野马的价值在81万元人民币左右,约合10万美元。

    今年8月以来,在短短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已有5匹普氏野马殒命车轮之下

受到汽车惊吓的野马。 (图片由新疆野马繁殖研究中心提供)

受到汽车惊吓的野马。 (图片由新疆野马繁殖研究中心提供)

    新疆森林公安部门悬赏2万元征集撞死普氏野马的线索和目击证人。后三起车祸的肇事司机在案发后很短时间内即被抓捕归案。这是新疆森林公安首次为野生动物发出的悬赏缉拿通知。

    据了解,由于采食点与水源地分别位于纵贯卡拉麦里山有蹄类动物保护区的国道216线两侧,在此区生活的众多野生动物不得不经常冒险穿越公路。

    “在一些司机的意识里,可能并没有‘撞死珍稀野生动物相当于损害国家财产’的观念。但责任也不全在司机,要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政府、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新疆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阿勒泰保护站站长陶永善说。

    令人欣慰的是,记者近日在216国道沿线看到,越来越多的司机开始主动为普示野马减速慢行,当车辆行驶到过路的野马跟前时,有不少司机还会停下车来,等着东张西望的野马横穿马路。

    普氏野马学名为普热瓦尔斯基马,原产于中国准噶尔盆地和蒙古国的干旱荒漠草原地带。它有6000多万年的进化史,是目前地球上唯一存活的野生马,保留着马的原始基因,具有重要生物学意义。目前,全球仅存不足1500匹普氏野马,数量比大熊猫还要稀少。

 

【责任编辑】爱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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