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律师|法律咨询|法律文书|法律专家|法律职业|法规|法律知识|性罪错|法网论坛|法律服务|法网博客|公益律师|律师所|法律新闻|法律辩论|诚信律师|委托律师|法学家|法友搜|法律新书|法医|法学院|法律网站
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大河法律网服务热线:13937128752
返回大河法律网首页
首页 - 今日说法 - 大案要案 - 高端访问 - 河南要闻 - 法制要闻 - 合同范本 - 合同 - 公司 - 道路交通 - 医疗 - 劳动 - 图片 - 专题 - 视频
婚姻家庭 - 经济法专题 - 房地产 - 民商法专题 - 刑事专题 - 程序法专题 - 行政法专题 - 诉讼指南 - 专家顾问团 - 司考 - 论坛 - 招聘
律师库 律所库 案例库 论文库 文书库 法规库
VIP律师推荐 婚姻家庭专长律师     
返回大河法律网首页
法制分类: 今日焦点    今日说法    高端访谈   大案要案  社会追踪    新闻内幕    律政要闻    法院公告    河南要闻   国际要闻    国内要闻
大河法律网首页 > 联系:0371--63047000
湖北仙桃地税局投毒案疑犯自杀
发布时间:2007-10-22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乐水【 我要发表评论
最新咨询
·绑架抢劫的主犯因为有两个从犯没有抓到就可
·婚姻问题(急)
·卖房的困惑,困扰太久。
·房屋拆迁问题
·死者家属强行扣押车违不违法
·离婚诉讼财产举证
·工伤补偿
·关于辞职
·离婚
·我弟媳剖腹产后伤口感染,医院推卸责任怎么
·向哪个部门举报
·关于国道上交通违规的认定
最新更新
·南阳市委原秘书长被控为升官行贿上百万
·中国首例洗钱罪案宣判 4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
·首钢下属企业一高管获刑因有自首情节被轻判5年
·男子狱中操控 痴情女友私处藏毒千里贩运
·长春查获3万余张伪造空白发票
·全国首例旅行“补游”案判决
·丈夫与人同居诉求离婚 妻子获精神损害赔偿
·儿子"啃老"被赶出家门 索要居住权状告父亲胜诉
·女大学生骗男网友来京游玩将其药倒劫走信用卡
·河南新密卫生局原副局长涉贿被判11年
正文
大河法律网讯】 昨日,仙桃市公安局宣布,发生在该市地税二分局的食物中毒事件人为投放毒鼠强所致,犯罪嫌疑人为该局女职工胡某。19日在酒店客房发现其尸体,警方确系为自杀。

  芝麻酱内放了毒鼠强

  10月11日上午8时许,仙桃地税二分局12名干部、职工在食堂进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 1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案发后,仙桃市委书记周霁、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学亲临现场,对抢救和调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尚武、刑侦总队长魏伟率刑侦总队侦查、技术专家赶赴仙桃指导工作。经鉴定,确认系地税二分局食堂早点佐料芝麻酱被人投放了毒鼠强。

  犯罪嫌疑人系该局职工

  仙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余平辉高度重视此事,迅速召开局党委会,成立了由副局长卢启华挂帅,从刑警大队、干河派出所、治安大队等单位抽调3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的侦破专班。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技术专家对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锁定犯罪嫌疑人为胡某(女,49岁,仙桃地税二分局职工,住该局宿舍)。

  酒店客房内发现胡某尸体

  正当侦查专班采取进一步的侦查措施时,公安机关于10月19日12时许接到该市某酒店报案,称在该酒店一客房内发现一具女尸。此情迅速反馈到专案组,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确认此人为地税二分局投毒案犯罪嫌疑人胡某。警方已确定其为自杀。

  本报记者 季东

  新闻链接>>

  该食堂两年发生三起中毒事件

  记者了解到,这是该食堂两年来发生的第三起中毒事件。据地税二分局内部职工透露,今年5月,该食堂曾发生过一起投毒事件,但并未受到重视。而在去年10月8日,地税二分局食堂还曾发生早餐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当日进餐41人,发病37人。首例病人发生在进餐后15分钟,随后相继出现病症。主要表现为呕吐、乏力、头昏、盗汗等。病人被及时送到 医院救治,次日全部痊愈出院。事件发生后,仙桃市 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现场调查和检验,将该事件定性为细菌性食物中毒。


 

【责任编辑】爱 芳

热点专题
经典案例 法学理论
法律论文 今日说法
婚姻家庭 房地产 医疗纠纷
道路交通 公司企业 劳动保障
民法专题 刑事专题 程序专题
咨询大厅 法律论坛 我要加盟
 

全国律师名录大全       河南省律师名录大全

发表评论
呢称: 匿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本站有权保留编辑或删除网友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本评论发言者纯属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关于大河法律网 | 网站建设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合作 | 帮助中心 | QQ群咨询

Copyright2005-2008 dahe148版权所有
本站法律顾问:江孔顺律师   豫ICP备05000973号   技术支持:大河在线
    咨询电话
0371-60955123 手机:13937128752 E-mail: shj55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