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律师|法律咨询|法律文书|法律专家|法律职业|法规|法律知识|性罪错|法网论坛|法律服务|法网博客|公益律师|律师所|法律新闻|法律辩论|诚信律师|委托律师|法学家|法友搜|法律新书|法医|法学院|法律网站
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大河法律网服务热线:0371-63047000
返回大河法律网首页
首页 - 今日说法 - 大案要案 - 高端访问 - 河南要闻 - 法制要闻 - 合同范本 - 合同 - 公司 - 道路交通 - 医疗 - 劳动 - 图片 - 专题 - 视频
婚姻家庭 - 经济法专题 - 房地产 - 民商法专题 - 刑事专题 - 程序法专题 - 行政法专题 - 诉讼指南 - 专家顾问团 - 司考 - 论坛 - 招聘
律师库 律所库 案例库 论文库 文书库 法规库
VIP律师推荐 婚姻家庭专长律师     
大河法律网首页 > 刑事 > 贪污受贿罪 >
香港城大内地女研究生贿赂教授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 2006-12-16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大河法律网 【 我要发表评论
 
最新咨询

 

热门图片
杀人犯被判死刑 供述
青海抢劫虫草系列大案
电梯挤死15岁童工 劳
正文
大河法律网讯】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城市大学一名从内地来港的数学系女研究生,公然将1万元放进系内副教授的信箱内,继而用电邮向副教授索取试题及答案,女生14日于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行贿罪,被判禁6个月 ,其1万元贿款同时被充公。

  女研究生陈静(25岁),本年9月由湖北省武汉市来港,并入读城大数学系哲学博士。案情透露,被告就读的数学系课程于本月16日举行期终考。本月6日,该系副教授戴晖辉于城大的邮箱发现一个信封,内有1万元现金,同日他再收到一封匿名电邮 ,对方(后证实是被告)声称是该课程的学生,亦是将现金放入邮箱的人。 5日后,戴再收到被告寄给他两封电邮,催促他将试题及答案交予她。戴在数学系系主任陪同下向廉署报案。

  其后,戴在廉署指示下,相约被告在本月13日中午12时到咖啡店见面,表示会让被告查看有关试题及答案。而被告更要求戴带备空白的答题簿让她抄下答案。

  被告赴会并确认自己是撰写匿名电邮的人。戴随即把预先准备的试题、答案、两本空白答题簿交给被告,正当被告在埋头抄写答案时,即被廉署人员拘捕。

  被告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因对香港的反贪污法例不熟悉才干犯本案。但裁判官唐文则表示,不熟悉香港法例并不是犯罪的借口,他更指被告所犯的贪污罪严重,必须判处实时入狱。

  多名城大教授表示,没听闻有学生用钱贿赂教师,城大亦没有这种风气,相信只是个别事件。学生会主席李骏锋说,对有同学“用钱买试卷”被捕感可惜。

  城大发言人表示,校方会为该学生提供适当的辅导及其它协助,至于学生的学籍问题,则要稍后研究再作公布。

 

 

【责任编辑】陈爱芳

按地区找律师
按专业找律师
学习法律知识
查找法律文书
查 找 论 文
经 典 案 例
最新法律法规
按类别查找案例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继承  涉外婚姻
  家庭暴力  婚姻家庭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道路交通
  商标权  著作权
  专利权  保险
  劳动保障  消费者权益
  证券  财税
  环境保护  渎职罪
  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侵犯财产罪
  侵犯人身权利罪  贪污受贿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军人违法职责罪  行政处罚
  国家赔偿  行政许可
  行政复议  房地产
  仲裁  不正当竞争
  民事纠纷  侵权伤害
  行政案例  
热点专题
经典案例 法学理论
法律论文 今日说法
婚姻家庭 房地产 医疗纠纷
道路交通 公司企业 劳动保障
民法专题 刑事专题 程序专题
咨询大厅 法律论坛 我要加盟

发表评论
呢称: 匿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本站有权保留编辑或删除网友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本评论发言者纯属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相关文章
热点推荐
·香港城大内地女研究生贿赂教授被判入狱
·四川省高院发布案例:卖K粉首次以贩毒罪量刑
·北工大外国语学院学生杀死女友被判死缓
·恶魔婚变后仇视女人 残忍杀害3名舞伴并碎尸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未及时呼叫120致患者死亡 个体诊所赔偿
·未及时呼叫120致患者死亡 个体诊所赔偿
·12万元保证金捆不住"露水夫妻"
·宁夏两医院被法院判赔一植物人74万余元
·妇产医生治疗眼伤 眼球萎缩医院赔偿
·国内首例举报人状告受理单位"泄密"案审结
·计生局主动纠错 超生户起诉败诉
·路政稽查追撵致车祸 6年后被认定违法
 
关于大河法律网 | 网站建设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合作
Copyright2005-2008 dahe148版权所有
本站法律顾问:高灿杰律师   豫ICP备05000973号   技术支持:大河在线
客服QQ: 552538545 552538546 552538552 552538553 咨询电话
0371-63047000 E-mail: dahe148@163.com